運用市場機制提升電梯維保服務質量
——質檢總局創新性提出“保險+服務”新模式破解電梯維保監管難題
近年來,電梯數量快速增長,電梯安全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三分制造、七分維保”,電梯維保是保障安全使用的重要環節。但是目前維保市場透明度低,低價惡意競爭突出,有的偷工減料、流于形式,維保是電梯安全的薄弱環節。相對電梯每年20%的快速增長,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愈發突出,而且面對維保市場失靈問題,單靠行政監管難以有效發揮作用。2016年以來,質檢總局會同保監會、中國人保財險總公司,創新性地提出“保險+服務”的新模式,在發揮保險救濟保障作用的同時,運用保險的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以市場化機制和信息化手段,強化對電梯維保的社會監督,破解維保監管的難題,構建社會共治新機制,促進維保質量提升。目前,浙江寧波、杭州,福建福州,天津4個地區1051臺電梯先行試點,電梯安全水平提升,平均故障率下降40%;電梯修理次數減少,使用成本降低,得到群眾好評。
發揮保險的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強化對電梯維保的社會監督
一是引入保險機構進行第三方監督,建立維保擇優選擇機制。原來由物業公司直接選擇維保單位,物業公司通常低價選擇維保單位而忽視維保質量。“保險+服務”新模式情況下,保險公司除承擔事故責任賠償外,還參與維保單位的選擇和監督。由保險機構統一招標選擇規模化、規范化的維保單位,與物業公司、維保單位簽署三方合同,根據維保質量支付維保費用,從“價格競爭”轉為“質量競爭”,促進電梯維保市場規范化。
二是運用信息化平臺,強化維保過程監控。保險機構開發了“電梯衛士”信息化維保監控系統,維保人員通過手機APP填寫維保記錄、上傳維保現場圖片,保險機構和物業公司可以實時監控,對發現維保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發回重做,使維保過程更加公開透明,有效防止維保人員偷工減料。寧波市試點中,保險機構共采集維保記錄11195條,發現維保工作不符合要求發回重做108次,有效促進了維保質量提升。
三是主動公示維保信息,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保險機構的“電梯衛士”信息化系統的數據,及時向業主和公眾進行公示。公眾可以通過掃描電梯轎廂內的二維碼,查詢了解電梯維保工作情況,向維保、物業、保險機構和質監部門反映情況,通過最直接的使用者,監督物業、維保單位落實管理和維保責任。
四是開展數據分析,助力科學監管。質監部門充分利用保險機構提供的電梯維保狀況和數據,結合安全監管信息化系統,及時準確地掌握每臺電梯安全狀況和每家維保單位的工作質量,從隨機性抽查,轉為重點檢查、精準監管,提高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試點成效明顯,促進社會共治機制形成
一是維保質量提升,服務更加到位。通過保險機構的監督機制,促進了維保質量的提升。從寧波市首批試點的12個住宅小區、537臺住宅電梯情況看,維保計劃完成率達到100%,平均維保時間從以前的35分鐘延長到60分鐘,基本達到“按時保養、保養到位”。
二是安全水平提升,社會成本降低。由于維保質量的提升,試點的電梯平均故障率下降了40%左右,群眾投訴明顯減少。同時,這種模式提高了維保集中度,通過規模效應降低維保總費用,同時維保到位后,電梯修理減少、大修改造周期延長,電梯使用總成本大幅降低。
三是強化民事責任,促進社會共治。“保險+服務”的新模式,更加突出電梯使用管理的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電梯乘客與使用管理者的民事責任關系,充分運用保險市場化機制,實現電梯安全從依靠行政監管為主向社會綜合治理轉變,促進社會共治機制的形成。
完善和創新保險新機制,按照“放管服”要求實施分類監管
一是完善和創新“保險+服務”新機制。下一步,質檢總局將認真總結并在全國推廣試點經驗,指導保險機構進一步完善“保險+服務”產品和服務,從政策上鼓勵支持保險新模式的推廣;不斷創新保險的增值服務,探索電梯“養老保險”,由業主在購房時或定期繳納保費,保險機構承擔電梯使用中的修理、改造、更新,破解目前老舊電梯修理、改造、更新費用缺失的難題,化解業主后顧之憂。
二是按照“放管服”要求實施分類監管。在發揮保險的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的同時,積極轉變安全監管模式,實施基于風險原則的分類監管。對納入保險監督機制的電梯,以及技術先進、管理到位、信譽良好的企業要做好“放和服”,推進“物聯網+維保”按需維保新模式,在企業自行檢查檢測基礎上,延長定期檢驗周期,減低企業成本,激發企業自主管理、提升維保服務質量的內生動力,釋放改革創新的內部紅利;同時,絕不放松“管”,對故障頻發、投訴較多的電梯,以及技術落后、管理薄弱、不守信譽的企業,要強化“管”,把有限的監管力量用在薄弱環節,提高安全監管的科學性、有效性,總體促進安全水平的提升。以電梯保險創新為突破口,深化電梯監管綜合改革,全面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模式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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