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以來,以電梯安全管理為主線,以落實各方主體責任為落腳點,建立多元共治格局,較為系統地對電梯安全管理做出規定,為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工作構筑了規章制度框架。為了不斷提高《辦法》的立法質量和效能水平,衡量已施行近兩年《辦法》立法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檢驗《辦法》的實施效果,改進《辦法》條款中存在的不足,保障《辦法》全面正確實施,貴州省質監局委托中國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促進會,對《辦法》開展立法后評估。
中特促進會接受后評估工作任務后,精心策劃、統籌安排,組織成立了立法后評估工作組,依據《貴州省政府第三方起草和評估辦法》,經與貴州省政府法制辦及貴州省質監局多次商議后制定了立法后評估實施方案,設計確定了調查問卷并同時開展網上問卷調查和專門函件問卷調查,還以二維碼或網址鏈接方式、通過手機微信端或電腦端推送填寫調查問卷,收集相關的后評估信息資料。
2018年1月中旬,后評估工作組赴貴州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專題調研、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后評估工作。工作組先后召開了四次工作會議和四次專題調研座談會,并分成3個后評估小組分赴安順市、遵義市、六盤水市開展實地考察與專題調研,后評估工作組全面考察了《辦法》的實施推進情況,對調查問卷和網上征集意見建議及調研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和分析,對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執行性、規范性、實效性、社會滿意度等7項指標進行綜合評估,并形成后評估報告。
通過對《辦法》進行立法后評估,工作組認為《辦法》的總體立法質量較好,制定《辦法》的社會效益十分明顯,有利于從制度上、源頭上有效防范減少電梯事故的發生,有利于從根本上強化電梯安全管理,立法原意和預期目標基本達到。《辦法》的頒布執行,標志著貴州省電梯安全工作邁向了科學化、法制化的軌道,對提升電梯質量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鑒于貴州省國民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后評估工作組建議參考后評估意見和建議,修訂完善《辦法》并力爭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下一步,《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條例(草案)》起草工作小組,將根據《辦法立法后評估報告》及其相關意見和建議,在現有《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立法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