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步伐的持續加快,電梯已成為人們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越來越多地應用于住宅、商場、學校等人口密集場所。1月31日,省人大代表李艷紅就我省電梯安全監管提出建議。
2016年、2017年,我省在用電梯同比分別增長31%、21.1%,但電梯安全監察、檢驗、執法人員卻保持不變,人機比矛盾突出。據統計,我省6.8萬余臺在用電梯單日承運量達700萬人次以上,在電梯保有量高速增長的同時,老舊電梯的數量也在逐年增加,電梯安全運行問題突出,對監管部門提出巨大挑戰。
貴州省特種設備監督管理平臺的數據也顯示,2017年,全省共查處特種設備案件450起,其中涉及電梯案件252起,占比56%,案件涉及電梯使用單位250余家,電梯維保單位70余家;2017年,發生電梯困人故障13734起,34519人次被困。困人原因主要是使用不當(5658次、占比41.2%),機電故障(4414次、占比32.1%),停電(3662次、占比26.7%)。困人場所方面,住宅小區(10188次、74.2%)高居榜首。
電梯安全是一項民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強化電梯行業安全監管刻不容緩。為此,李艷紅建議,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涉及電梯安全管理的行業部門間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指導和解決電梯安全管理中面臨的問題和困境;二是推進社會共治建設。明確鄉(鎮、社區)及村(居)的監管職能,夯實監管末端力量,動員群眾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推進建立社會共治格局;三是推行標準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標準體系并嚴格執行,進一步規范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單位及乘客的行為;四是提升安全監管力量。加強基層電梯安全監管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保障執法用車;五是出臺解決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的相關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