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新生事物,老舊居民樓加裝電梯在鄭州從無到有,從夢想走進現實,基本完成了概念科普和產業積淀。特別是老舊小區的居民,對加裝電梯的關注度不斷提高。
該問題的緊迫性和復雜性讓鄭州市乃至河南省相關方面都在密切關注。在前期調研、多部門會審的基礎上,有望出臺更加全面、更具指導性的扶持政策。
觀察丨財政扶持加裝電梯,部分省份有限制性規定
根據連日來的實地走訪,目前鄭州市區的不少老樓居民希望政府對加裝電梯進行財政支持,但有業內人士分析,根據外地已經出臺規范的限制性規定,這項重大利好可能并非所有老舊小區都能享受,因為其中的重要一條普遍規定就是扶持加裝電梯的老樓須具有合法的權屬證明,或者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建筑消防等要求。
河南現代電梯有限公司負責人汪傳清說,這些規定,基本將不具備規劃審批手續的小產權房排除在了受惠范圍之外,這也意味著財政扶持加裝電梯可能并不是所有老樓都能享受。
比如,按照《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計劃、未設電梯的四層以上(含)的非單一產權住宅。
汪傳清預計,在這種普遍施行的限制性規定之下,鄭州如果出臺政策,也有可能采用。在此情況下,如果居民所住的老樓為小產權房,如果老樓即將拆遷改造,或者同一個單元為同一個業主所有,又或者老樓為非住宅類建筑,那么來自財政方面的扶持政策,將無法享有。
當然,也有一些地方限制相對較少。
比如,福州市2012年出臺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未設置電梯的既有住宅,頂層住戶入口樓面高度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米或層數高于5層(含5層),且增設電梯用地在現住宅用地紅線范圍內。”
該指導意見還說,非住宅類建筑(如辦公樓、商場、醫院等)申請增設電梯可參照本意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