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報道,荔灣區啟動“百梯萬人”舊樓宇加裝電梯工作,2017至2020年須完成不少于500棟住宅的加裝電梯,并按加裝一臺電梯10萬元的原則進行財政補助。
近幾年隨著人口的老齡化、市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舊住宅加裝電梯逐漸成為社會熱點。2012年廣州市政府出臺《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2016年又出臺《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和《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明確了“兩個三分之二”、“嚴重遮擋的界定”等爭議較大的內容,使全市加裝電梯的審批有章可循。據廣州市國規委透露,2012至2016年,其受理的增設
電梯許可申請共3300多宗,呈逐年上升態勢,其中審批通過的約2500棟,通過率在76%左右。
荔灣區這次的“百梯萬人”,表明政府對民生工程的重視,預計能有效促進舊住宅加裝電梯。其中最受關注的可能是每加裝一臺電梯補助10萬元的新舉措。從實踐看,加裝一臺電梯的成本一般在50萬至70萬元,即使按只有6層12戶分擔,平均每戶也僅5萬元左右,對多數人來說負擔實在不算重。同時,現在老城區房價動輒去到兩三百萬元,加個電梯帶來的升值分分鐘有幾十萬元,這筆投資可說只賺不賠。從這個角度看,財政補助只算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但是我們決不能忘記,對大多數案例來說,電梯建造成本不是問題,低層住戶、受遮擋住戶的反對才是問題。畢竟裝個電梯你高層升值幾十萬,我低層卻貶值幾十萬,有意見乃人之常情。這種反對,排除少數意氣用事的個案,歸根到底也是錢的問題。而一旦談到補償,其成本就難以預料了。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提供多達10萬元的補助,對事情可能有較大的推動作用。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荔灣區計劃2017至2020年完成不少于500棟住宅的加裝電梯。且看同時公布的數字:荔灣區現有七至九層住宅樓3354棟,有189棟已加裝電梯,仍有3165棟沒有加裝電梯,加裝電梯比例只有5.6%;2017-2020年,須完成不少于500棟未加裝電梯住宅的加裝電梯工作,占總量約15%(各街道加裝電梯的任務也是根據該百分比確定)。也就是說,以前歷年完成加裝電梯的只有5.6%,今后4年要再完成15%,即今后4年的任務量是以往歷年實際發生量的2.7倍。
考慮到加裝電梯從2012年(該年市政府出臺了試行辦法)起已經是市民關注的事件,具備條件的樓宇很可能已經成功加裝了,剩下未加裝的估計不少是難啃的硬骨頭,有些甚至根本不具備加裝的條件,則這個目標看起來絕不容易達到。
最大的問題是,完成任務量的壓力傳導到了基層,則街道辦和社區的工作人員在協調加裝電梯問題時將很難秉持中立的態度,而傾向于對反對者施壓。我一向認為,被直接影響的住戶,其反對的權利不容侵犯,索取補償也完全是其自由,與道德毫無干系。如果政府以增進多數人的利益為由侵犯少數人的合法利益,那仍然是不可接受的。在支持和反對兩方的協商過程中,政府即使居中協調,也須始終堅持中立。這種中立,在目標考核的重壓下會否動搖?這是真正值得我們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