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戶要交50元負責電梯運行的電費,我們非常的不理解。”29日9時許,家住南關區北奇星河灣小區的徐先生打來電話稱,他們從來沒有拖欠過電梯費,電梯運行的電費不應該包含在電梯費中嗎?
業主:交了電梯費怎么還要交電費呢?
“電梯公司接管小區電梯兩年多了,從來沒有與業主簽訂過合同,也從來沒提到過電梯電費的問題。”徐先生說,北奇星河灣小區有4棟樓,都是28層的商住聯體樓,每棟有350余戶居民居住,共用兩部電梯。3年前,該小區遭物業公司棄管,后由這家電梯公司承包了電梯,中間沒有單位管理的時間,電梯依舊正常運行。
據徐先生介紹,由于他們小區的電梯是刷卡后乘坐,所以每戶居民要到電梯公司辦理電梯卡,14層以下每張卡每年66元,就相當于交納的電梯費。
“自從電梯公司接管后,電梯費每年還漲了6元。”徐先生說,有些居民為了方便家中的老人小孩,辦理了3到4張電梯卡,雖然每年增加了幾百元的費用,但為了出門方便還是辦理了。
徐先生說,半個月前,該小區的電梯停運了一次,導致十層以上的多數居民無法回家。兩天后,經相關部門的協調,電梯才重新投入使用。對于這次事件,電梯公司稱,是由于拖欠了供電部門幾萬元的電費導致的,所以要求每戶補交50元電費。
現在只有1/3的居民交納了電費,其他居民都感覺這筆費用很不合理。業主認為,電梯運行的電費是包含在電梯費中的。”
物業:電梯費不包括電費
電梯費不包括電費,只是負責電梯的維修和保養,而從接手后,負責電梯的電費就一直沒有人付。”據負責該小區電梯管理的李經理表示,在幾年前,該小區遭到物業公司的棄管,而在此之前,物業將電梯維修管理委托給了他們公司。
李經理表示,接管后由他們公司負責收取約1200戶居民的電梯費用,而他們所收取的電梯費只包括維修和養護費用,并不包含電梯運行的電費。“前幾年,我們就因拖欠電費的問題與業主發生過矛盾,最后是由政府部門協調解決的。”
“前幾天,我們曾接到了供電部門的催繳通知,遭遇停電電梯被迫停運。”李經理說,他們連同業主代表、社區、街道等部門一起找到供電部門協商,在由社區進行擔保后,電業部門才恢復了供電。“現在是由社區工作人員進行收取的電費,而不是我們電梯公司。”
社區:代為收取電費維護居民生活
當日下午,記者與負責該小區的南關區桃源街道文廟社區取得了聯系。工作人員高女士表示,電梯的電費原則上應該由物業公司收取,但該小區遭到物業公司的棄管,負責管理電梯的公司還不收取電費,導致該小區電梯因停電而無法使用。
“電梯公司在接手該小區時,簽訂的協議中未帶收取電費字樣。”高女士表示,為了維護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他們在與電梯公司、業主代表協商后,由業主代表負責收取電費,但因個別業主不理解,謾罵業主代表,無奈之下只好由社區工作人員犧牲個人時間收取,但也有很多業主不理解。
物業協會:電梯費是否包括電費視情況而定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了長春市物業管理協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一般情況下,電梯費包含電費、維管費、檢測費,電梯公司只負責電梯維修、保養工作,就沒有責任再收取電費,而對于居民交納的電梯費是否包含電費應視雙方的協議而定。
對此,居民徐先生表示,他們負責向電梯公司交納電梯費,但對于費用中是否包含電梯運行的電費等問題,他們并沒有簽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