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迎春大街某小區的居民柳女士致電本報新聞熱線96706反映,他們小區的電梯超過了年檢期限卻沒有進行年檢,這讓居民有些擔憂電梯安全。記者調查發現,這種情況挺普遍。
居 民反 映
認為電梯不安全居民選擇走樓梯
據柳女士介紹,她前幾天晚上下班回來后,乘坐電梯上樓,剛進電梯就感覺電梯有點搖晃,上下左右搖擺不定,但并不嚴重,所以也沒有在意。等電梯運行到6樓和7樓之間的時候,忽然“卡了殼”停住了,“不知什么原因,當時把我嚇壞了。”
大約20秒后,電梯終于又開始運行,“順利”把柳女士送到了目的地,可剛剛的經歷讓柳女士至今都心有余悸。“現在,我再也不敢坐電梯了,每天都是爬15樓回家。”
“你瞧瞧電梯里貼的那張年檢標志,上面明明寫著下次檢驗日期為2011年3月31日,可現在都快過去4個月了,也不見有人來。”柳女士的鄰居柳先生說。
記者乘坐了一下電梯,感覺確實如柳女士所說那樣有些搖晃。記者又走進小區其他幾棟單元的電梯發現,電梯里不是沒有張貼年檢標志,就是像柳先生所說那樣已經超過年檢限期。
記 者調 查
6個小區中有3個小區電梯超過年檢限期
26日,記者又走訪了幸福北路和通世路幾個小區發現,電梯年檢超期的現象挺普遍。
在幸福中路一小區內,電梯里張貼的年檢標志上清楚地寫著“下次檢驗日期為2011年5月”,但時隔兩月,該小區的電梯沒有進行年檢并更換新的標志。
在通世路上,一小區的電梯下次年檢的日期竟然為“2010年11月”。“都快一年沒檢驗的電梯,誰還敢坐?”該小區居民左先生說。
在記者走訪的6個小區里,其中3個小區的電梯超過年檢限期。
當記者詢問電梯為什么“超期”沒有年檢時,柳女士居住小區物業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說,每個電梯都有固定檢驗日期和維修保養公司。“需要電梯維保公司按照電梯檢修日期來給檢修,檢驗的話,需要相關部門按照日期來給檢驗,物業只能負責通知并將情況上報。電梯檢不檢驗,與物業其實沒什么關系。”
相 關部 門
電梯超期運行安全隱患不小
記者按照某小區電梯里留的電梯維保公司的聯系方式,聯系了天津一家電梯維保企業。該企業業務部的一位王經理告訴記者,電梯維保檢驗,一般都需要物業公司事先通知,“我們這里掌握著接手的小區電梯維修保養的情況,一般快到檢修期的時候,我們會事先和物業公司聯系,再確定何時去進行檢驗。但物業如果不通知,我們也沒有辦法。”
“電梯如果超期還不檢驗,那么帶來的安全隱患可不小。”煙臺質監部門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據了解,根據我國《電梯安全監察條例》第33條規定,電梯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使用單位應當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電梯安裝地規定的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并在年檢合格后方可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上標注的“下次檢驗日期”是電梯合法使用的期限,超過有效期的電梯不能使用。
“定期安檢便于發現電梯安全隱患和管理中的漏洞缺陷,也有利于保證電梯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質監部門的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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