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會人口老齡化趨勢凸顯的當下,一些建造年代較早的工房、老舊住房加裝電梯的呼聲越發強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有關部門下發的《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明確: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增設電梯需要經所在幢房屋的全體業主同意,其產權屬于該幢房屋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同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應當遵循“業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顧各方,依法合規、保障安全”的原則。如要增設電梯,應當滿足以下條件,即:符合現行城市規劃、建筑設計、消防和結構等規范和標準;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增設電梯所在幢房屋的全體業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區土地或專有部位的,應當征得相關權利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此外,建筑間距控制符合本市舊住房綜合改造管理有關規定。
關于印發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上海市財政局 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 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需求,進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上海市城鄉規劃條例》、《上海市綠化條例》、《上海市電梯安全監察辦法》、《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上海市舊住房綜合改造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現就推進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四、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主要程序:
滬房管修〔2011〕187號
現將《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試點工作。
一、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應當遵循“業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顧各方,依法合規、保障安全”的原則。
二、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現行城市規劃、建筑設計、消防和結構等規范和標準;
2、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
3、增設電梯所在幢房屋的全體業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區土地或專有部位的,應當征得相關權利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建筑間距控制符合本市舊住房綜合改造管理有關規定。
三、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由該住宅所屬小區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直管公房和系統公房由房屋所有權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作為申請人提出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相關申請。
申請人在具體實施工作中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作為實施單位進行代建。
1、制定初步方案。既有多層住宅業主或者居民有增設電梯意愿的,申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實施單位先行編制增設電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規劃土地、建筑結構、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設電梯平面布局初步設計,資金概算,電梯運行維護保養分擔方案等內容。申請人或者實施單位將初步方案征求業主意見。
2、申請項目計劃。在業主對初步方案能夠達成共同意愿的情況下,由申請人向所在地的區(縣)房管局申請舊住房綜合改造(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計劃,區(縣)房管局審核同意后下發實施計劃。項目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后,區(縣)房管局上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列入全市舊住房綜合改造年度項目計劃。
3、編制設計方案。申請人憑區(縣)房管局下發的實施計劃及區(縣)規土局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資料,向所在地的區(縣)規土局申請核定增設電梯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按照區(縣)規土局核定的規劃條件,申請人委托專業設計單位進行增設電梯設計方案,并向區(縣)規土局送審設計方案,同步征求涉及的消防、環保、衛生、民防、市政等其他部門的意見。
4、簽訂相關協議。由申請人與增設電梯所在幢房屋的全體業主分別簽訂增設電梯改造協議。改造協議應當包括:同意增設電梯設計方案、增設電梯資金籌集方案、電梯運行維修保養費用分擔方案以及其他需要約定的重要內容。申請人應當按照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同步書面向相關權利業主征求意見,主要包括:明示加裝電梯方案,及加裝后在日照、綠化等方面產生的影響等內容。
5、完成相關審批手續。改造協議全部簽訂、相關權利人完成意見征詢后,申請人按有關規定向區(縣)規土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實施前,申請人按有關規定向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增設電梯工程報建報監手續,并在申領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后組織實施。電梯安裝施工前,施工單位將擬進行的電梯安裝情況告知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6、竣工驗收備案。增設電梯項目竣工后,申請人按有關規定向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土局申請竣工驗收或備案。增設的電梯必須經過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經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五、申請人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完成增設的電梯進行運行管理,并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有資質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申請人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資質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對電梯進行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保養。
六、增設的電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其產權屬于該幢房屋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增設電梯后,申請人應當按照《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等有關規定向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在相關權利人的房地產權證上予以注記。
相關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受讓人自該房屋轉移登記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七、各區(縣)人民政府應根據《上海市舊住房綜合改造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以方便群眾、注重可操作性和確保安全為原則,積極開展試點探索,并結合舊住房綜合改造等,科學規劃,推進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
相關規劃土地、房管、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本著簡便高效的原則,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有關審批和備案工作。
街道(鎮)、居委會等要充分發揮開展社區工作的優勢,積極做好居民的政策宣傳和相關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