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推出南昌市高層住宅電梯隱憂系列報道,引起江西省政協委員的重視。記者4日從江西省政協獲悉,政協委員們針對南昌市高層住宅電梯隱憂問題,用了半個月的時間進行了實地調查和調研,目前已正式形成了《高層住宅電梯隱憂應引起重視和關注》提案。提案將在1月23日召開的江西“兩會”上正式提交。
許小歡等多位省政協委員認為,高層住宅電梯隱憂,是一個現實性、前瞻性很強的問題,這個問題關系到以人為本、安居樂業、推進民生工程、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這個問題不可輕視,更不能等到電梯保修期和報廢期后再來考慮,否則,就會使問題積重難返,還有可能引發新的社會問題和矛盾。因此,應當未雨綢繆,盡快引起重視,醞釀出臺新的政策措施。
政協委員們建議,可以從七個方面解決高層住宅電梯隱憂:
1政府及房管、建設、質監、物價、規劃、司法、物業等有關部門應重視高層住宅電梯隱憂問題,列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城市住宅建設的總體規劃和管理體系。房管等相關部門應組織、協調、督促房產開發單位、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等方面,制定有關措施和辦法。
2完善法規條例,適時修訂《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制定“高層住宅電梯檢測、養護、維修與更新的辦法”,明確資金籌措、管理、使用、結算的渠道、方式以及各方責任。
3高層住宅電梯維修和更新資金的籌措來源建議從3個方面考慮:從業主購房繳交的維修基金中劃出一部分;從業主共有的房屋如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停車場、其他場所和財物等的租賃收益中劃出一部分;對上述兩項不足部分應由整棟住宅的業主,按樓層區分,分別按不同比例分攤一部分。這“三個一部分”房管部門協調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商定各自的合理比例,整合資金單獨列賬,專戶儲存,用于電梯維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資金可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企業代收代管。
4維修基金不足需要第二次及今后續籌的辦法:應由房管部門出面協調和監督,經過業主委員會討論決定,由物業管理企業會同業主委員會的代表,按業主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5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等級標準的制定:應遵循合理、公開、公平及與管理水平相適應的原則,由物價部門會同房管部門,實行價格聽證制度予以確定。
6和諧協商、簽訂合同、落實到位。明確維修基金、業主共有房屋和場地及財物的租賃收益、業主分攤的資金籌措、管理和使用辦法;通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并簽訂合同,房管部門到場鑒證后,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籌措并代行管理資金,按照業主委員會審定的財務預算使用資金,并及時公布財務賬目,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合同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將電梯使用、檢測、養護、維修、更新和改造的方法與要求、注意事項及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明確,切實執行。
7對全省所有電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登記和實行信息化管理。對電梯實行“在線監督”,確保電梯能正常運轉。
●關注
近八成讀者建議 更換電梯費用從維修基金內支出
南昌市質監局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南昌全市在運行中的電梯共4029臺。那么,運行中的電梯都安全嗎?記者2006年12月21日、22日隨機對11家電梯用戶進行實地調查,發現竟有7家電梯有問題,“問題電梯”要么沒有張貼年檢標志,要么年檢早就過期。在記者抽查的一些高樓住宅中,“問題電梯”竟在60%以上。
南昌市質監局提供的信息顯示,雖然目前關于電梯的投訴不是很多,但投訴的案例數呈逐年上升趨勢。就南昌高層住宅電梯隱憂問題及解決方法,本報開展了讀者問卷調查。問題涉及“高層住宅電梯壞了,購買新電梯費用由誰出”、“電梯維修和更換零件的費用如何分攤”、“針對高層住宅的電梯是否應收取專項費用”、“業主乘電梯引發事故誰承擔責任”。
眾多讀者通過各種方式積極反饋。問卷調查反饋的信息顯示,78%的讀者認為,高層住宅電梯壞了,購買新電梯應從維修基金內支出。本報也通過圖表的形式將讀者反饋的信息加以展現。
●影響
高層住宅電梯隱憂影響購房者購買欲
記者注意到,從這次統計的“讀者問卷調查建議”結果來看,86.4%的讀者都是高層住宅業主,10.8%的讀者正準備購買高層住宅,另外2.8%的讀者除一般市民外,還有政府相關人士。
許多高層電梯住宅業主告訴記者,通過本報報道,他們才意識到買高層住宅還有電梯使用問題,以前,他們都忽視了,而且,購房合同對電梯問題也沒有作出明確規定。
一些準備購買高層電梯住宅的讀者來電說,本報刊發“高層住宅電梯隱憂系列報道”后,影響了他們對高層住宅的購買欲,現在很多人對購買高層住宅持觀望態度。
●說法
開發商:電梯產權歸業主
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處一負責人:電梯上沒有安全檢測標志或張貼的安全標志已過期,這不等于說該電梯一定沒有年檢。估計有3種情況:電梯安全標志物管未及時更換和張貼;張貼的電梯安全標志被人撕掉;物管未申報年檢導致未年檢。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萬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高層住宅小區電梯所有權歸所在整棟樓全體業主所有。業主購房簽訂了合同并辦理了購買手續,開發商已履行完自己的職責,自簽訂購房合同那天起房子已經歸業主了。同時,作為高層住宅,電梯作為房子的公共部分,其購房款實際上包括購買電梯費用。在保修期內,電梯出現問題由開發商、廠家、業主三者共同承擔。如果在保修期外,電梯問題應當由業主承擔。
某電梯公司江西辦事處負責人劉經理:根據常規,保質期內,一般電梯廠家免費保養一年。保質期外,電梯壞了由使用這個電梯的全體業主承擔。另外,廠家在保修期內,不但免費維修電梯,而且日常的電梯維護和保養也全部是免費的。而在保修期外,廠家還可以繼續提供日常維護和保養作用,一種是廠家提供技術人員,只收取服務費,零件和維修費用由業主承擔;另一種是將電梯日常維護和保養托管給廠家負責。
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江西省政協委員擬定提案解電梯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