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是關乎百姓安居樂業的日常設施,但近年來國內各地電梯安全事故頻發,敲響了電梯安全的警鐘,也讓很多人聞“梯”色變。
12月28日,《溫州市電梯安全條例》獲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為加強溫州市電梯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梯事故、保障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提供了法制支撐。這其中,五大亮點引起關注——
回應民聲訴求 注重拾遺補缺
據市質監局統計,目前溫州市登記在用電梯超過5.6萬臺,電梯數量每年急劇增加,在檢驗、維保、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日益凸顯。
《溫州市電梯安全條例》不僅對電梯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給出了“制度解答”,更博取民意,對民聲訴求強烈的話題予以回應。記者采訪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旭東,深入了解這部條例中的創新亮點。
亮點一:物聯網技術全覆蓋
物聯網技術,號稱電梯安全管理的“黑匣子”。它能在電梯發生事故之前,提前發現其本身存在的安全隱患,并及時消除。
為此,該條例就規定了“載人電梯應當配備具有運行參數采集和網絡遠程傳輸功能的智能化監測裝置,所采集的電梯運行數據應當傳輸至市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機構進行實時監測分析。”
“簡單來說,今后我市所有電梯都將推行物聯網技術,尤其對安全隱患問題突出的老舊電梯來說,作用很大。”王旭東表示,這項制度設計能有效預防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并提高電梯維保精準度。
亮點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有望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業主希望給老房子裝電梯,以方便出行。然而,老舊住宅加裝電梯時,總會碰到一系列問題,進展緩慢,甚至不了了之。
針對來百姓對“加裝電梯”的強烈訴求,《溫州市電梯安全條例》特別進行了規定——鼓勵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這項制度的設計立足溫州實際,為今后市政府出臺相關辦法提供了法規依據。”王旭東說。
亮點三:建設單位承擔電梯“質保期”責任
今后,電梯在交付業主使用后也有“質保期”了--建設單位應當承擔質量保證期內的保修責任。
電梯“質保期”的設置,究竟有何作用?王旭東解釋,目前,很多建設單位在采購電梯時缺乏品質意識,更青睞“低價電梯”。這導致了電梯在交付業主后,短時間內就出現問題。“為了督促建設單位在采購電梯時注重品牌品質,保障電梯安全的長期性,我們設定了建設單位在質保期內應當履行的義務。”
亮點四:文明乘梯也有法可依
電梯相比其他產品比較特殊,它的所有權人、使用人和管理人是相分離的,必須明確電梯使用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以及責任人應履行的義務。
這其中,“文明乘梯”方面的規定引人關注。比如乘客不得在電梯內吸煙、嬉戲、打鬧、蹦跳;不得在運行的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上逆行以及在其出口滯留;不得拆除、破壞電梯的部件機器附屬設施、標識等。
亮點五:打破電梯技術“壁壘”
“電梯里設置了密碼,開啟不了。只能通過電梯生產廠家或指定的電梯維保單位才能打開。”這樣的群眾反映聲在前期立法調研中經常聽到。王旭東說,在電梯中故意設計技術障礙,是一些電梯生產廠家為壟斷營銷和維保市場使用的手段。
為此,條例中明確禁止了電梯生產單位和電梯維保單位在電梯中設置或者變相設置技術障礙的行為,維護了業主利益。
力求“條條管用” 惠及千家萬戶
《溫州市電梯安全條例》將在近期按程序上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這部響應民聲的本土法在出臺實施后,將惠及千家萬戶。
浙江大管家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總工胡智捷曾參加了電梯安全立法座談會,他說:“相比新裝的電梯,老舊電梯存在的安全隱患較多,急需‘關愛’。期待物聯網技術在電梯安全管理上的應用推廣能落地見效。”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魯愛民認為,對電梯安全進行立法十分必要。“今后,電梯的日常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等都有了法律依據,各方職責權利得到明確,電梯安全有了堅實保障,大家乘坐電梯會更加安心放心。”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世煊說:“這部條例幾經修改后,體例更為精簡,概念更為嚴密。尤其在智能化系統建設上體現了立法的剛性引領,突出了創制性亮點。”
回顧溫州實現“地方立法夢”至今,已過兩年。《溫州市電梯安全條例》的出臺,將成為我市第六部本土法規。“從無到有,我們在立法工作中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充分發揮地方立法拾遺補缺的功能。”王旭東表示,“小而精,條條管用”的立法理念已得到普遍認可。“比如對電梯安全進行立法,就體現了切口小、縱深大的特點,具有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