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規劃許可,以“村民出地+外來人出資”方式,違法在城中村建設一幢14層高的樓房,還配建電梯,然后通過出售、出租來謀利。昨日,江南區組織政法、城管、公安以及福建園街道等部門單位,對轄區平西村、白沙村違建“樓王”實施降層拆除。
昨日10時許,記者來到江南區平西村平西路南二巷看到,一幢高14層的民房外墻已經搭好腳手架,城管執法人員正在組織人員對該幢樓房實施降層拆除。該樓房比周邊的房子高出一大截,而且在房子內部的步梯旁邊安裝有一部升降電梯,堪稱平西村“樓王”。看到“樓王”被拆除,一些居民紛紛圍觀議論。
該房為何被降層拆除?據江南城管執法隊中隊長黃宏杰介紹,該幢樓房只有土地證,在未取得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2009年至2010年,屋主以自己出地,外來人出資的方式,違法合建該幢樓房,建至14層高,并配建電梯,然后通過出售、出租的方式牟利。根據上級部門整治“兩違”的相關要求,今年4月已向該屋主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6月份啟動執法程序,10月份走完執法程序,在做了屋主、租戶思想工作后,于12月18日開始組織人員進場實施降層拆除。
記者在現場看到,由于該樓房的位置比較狹窄,大型機器設備無法進入,只能通過人工用風炮機進行拆除。據悉,該幢樓房降層拆除預計要半個月至一個月時間。
當天被降層拆除的還有白沙村的“樓王”。記者在白沙村白沙北四里51號看到,一幢高9層的自建房也在進行人工降層拆除。黃宏杰告訴記者,2007年該幢樓房原只規劃許可建2層,可后來屋主違法加建至9層,且在頂樓還搭建有一個大棚,相當于10層。今年6月完成執法程序,12月19日開始組織人員進場實施降層拆除,拆除時間預計需要半個月。另據了解,該幢樓房是白沙村的第二高樓,第一高樓“樓王”已經于兩周前完成整改,原高11層,同樣被執法部門降層拆除處理。
江南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11月份以來,在前期整治工作的經驗基礎上,通過發動村委參與整治、逐門逐戶進家動員、拆除與處罰并行的方式,加大整治力度,目前已經拆除建成區存量“兩違”18.12萬平方米,處罰1231668元。通過先對“樓王”降層拆除,下一步,將對沿路、精品線路及重要場館周邊的違建高層進行整改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