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惱人的電梯廣告誰來管
筆者所在小區電梯間最近張貼的一則廣告引起了不少業主的反感。廣告畫面光線昏暗,兩名衣著暴露的年輕女性戴著面紗坐在床邊,給一名光著上身的男士進行按摩,廣告語是“××男士SPA,懂你所想,給你所需”。
在小區電梯發布這種有擦邊球意味的曖昧廣告,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是否經過了廣告主管部門的審核?當稚嫩的兒童向父母詢問此廣告何意時,父母們該如何解釋?另一方面,作為業主的公用設備,小區電梯是否可以投放廣告?是否應該征得業主的同意?電梯廣告的收益是否應該由小區業主共享?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如今電梯幾乎已經成為小區、寫字樓的標配,電梯廣告是一塊令人垂涎的“肥肉”,和燈箱廣告等戶外廣告相比,電梯廣告面廣量大,更具隱蔽性。不得不承認,要把每部電梯管到位是一個巨大又細致的工程,有一定的監管難度,但這不應該成為那些虛假宣傳、夸大事實、驚悚恐怖、打擦邊球的廣告在電梯間生存的理由。
如何還電梯空間以潔凈,既需要商家的自律、物業的盡責、業主的參與,也考驗著職能部門的管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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