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進一步規范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維保等行為,總局對《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國質檢鍋〔2003〕251號)附件5《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進行了修訂。現印發你們,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1日之后辦理電梯安裝、改造和修理告知的,應當符合修訂后的《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報總局特種設備局。
質檢總局
2014年5月12日
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修訂版)
注1: 改變電梯的調速方式是指:如將乘客或載貨電梯的交流變極調速系統改變為交流變頻變壓調速系統;或者改變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的調速系統,使其由連續運行型改變為間歇運行型等;
控制方式是指:為響應來自操作裝置的信號而對電梯的啟動、停止和運行方向進行控制的方式,例如:按鈕控制、信號控制以及集選控制(含單臺集選控制、兩臺并聯控制和多臺群組控制)等。
注2:規格是指:制造單位對產品不同技術參數、性能的標注,如:工作原理、機械性能、結構、部件尺寸、安裝位置等;
型號是指:制造單位對產品按照類別、品種并遵循一定規則編制的產品代碼。
抄送:特設局,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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