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北京特種設備行業協會在文學館召開了《特種設備安全法》釋義及培訓會,培訓主要內容有以下:
1.特種設備定義:高溫、高壓、高空、高速,對人民群眾有傷害的物體。
2.電梯分四類:曳引式驅動電梯、液壓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其它電梯類型。
3.電梯檢驗、檢測、操作人員都要取得電梯相應證書。
4.《特種設備安全法》中把維修變修理,不含維保。
5.電梯制造廠家是指原電梯制造廠家。
6.電梯制造廠家對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質量、安全性能全程負責。
7.電梯經改造過以后,改造單位要對電梯的質量、安全性能全程負責。
8.電梯以修理過以后,修理單位要對電梯修理的內容質量、安全性能負責。
9.電梯開工知書辦理日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辦理的電梯安裝、改造需要電梯制造廠家委托書。審核:合同、協議、委托書。辦理告知時查原件,留復印件。
10. 電梯注冊登記辦理日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辦理的電梯修理需要電梯制造廠家委托書。審核:委托材料、廠家檢驗報告。
11. 電梯制造廠家委托書形式:委托合同、委托協議、授權書。
12.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資質單位對電梯的維保工作都能承接。
13.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資質單位對應許可范圍開展電梯業務。
14. 機電類評審許可規則政府部門正在重新修訂中。
15. 電梯修理、大修、中修的標準正在制定中。
16. 老電梯不受新《特種設備安全法》的限制,直至更新。
17. 北京市建議嚴禁做特種設備首次產品型式試驗。
18. 電梯許可企業,總部在外地,非法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許可資質時,向分支機構所在地技監局申請,由分支機構所在地技監局向總部所在地技監局委托評審,由總部所在地技監局將評審報告上報分支機構所在地技監局,決定是否發放許可證。
19. 新法允許非法人分支機構在當地申請分支機構許可資質,要有法人授權書。
20. 新法取消出口電梯商檢制度,有需要時申請委托商檢。
21. 電梯定期維保合同屆滿1個月前,提出申請定檢,違反罰款3-30萬元,沒有整改機會,直接罰款。
22. 電梯應急演練,規定每半年進行1次。
23. 電梯轎廂關人2小時以上,為一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