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到底:《裝修想用電梯?你先交2000元!》新聞閃回:沈陽市鐵西區宏久家園使用電梯運送裝修材料,開價2000元,還能議價,但不交錢是絕對不行的。物業公司負責人魏經理表示,收錢的不是物業公司的人,但使用電梯運輸建筑材料是要收費的。
昨日,沈陽市物價局、沈陽市房產局、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三部門,均表示宏久家園收電梯費一事不歸他們管;而鐵西區小區辦的辦公電話始終無人接聽,鐵西區政府新聞辦表示聯系不上小區辦的負責人。
宏久家園業主質疑,“我們應該找誰維權!”
市物價局:我們沒法管
“今天我們很多人按照徐律師的建議,向沈陽市物價局投訴物業亂收電梯費的事,但物價局說不歸他們管。”昨日上午,宏久家園小區業主張明(化名)向本報反映。
記者撥通了沈陽市物價局舉報電話,人工服務1號工作人員表示:物業公司收電梯使用費是合理的,根據《沈價發(2004)125號關于進一步明確高層住宅樓電梯收費的通知》中,第七條、第八條對裝修期間的電梯使用費收取問題有明確規定,裝修期間的電梯運行服務收費標準,將根據住戶的裝修時間、裝修面積和工作量等所發生電梯運行費用情況,另行確定。對通知中未規定的電梯其他收費,物業管理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業主協商議定。也就是說,這個收費價格應該由業主和物業公司自己協商,如果涉及物業公司私自制訂使用費,這個問題就要找物業公司或者開發商的上級部門去協調了。“條例里規定了價格標準的,物價局管;沒規定價格標準的,物價局不管。裝修期間電梯使用費要業主和物業公司商量,沒有具體價格標準,所以這個事物價局沒法管。”人工服務1號工作人員表示。
市房產局、市建委:不歸我們管
按照市物價局工作人員的意思,記者找到開發商的上級部門沈陽市房產局和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但這兩個部門均表示管不了此事。
沈陽市房產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事不歸我們管。小區如果沒超過2年就應該開發商管,開發商不管就找上級部門市建委管;如果超過2年就歸物業管,物業不管就找小區辦。”
沈陽市建委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受理城建、自來水、房產等問題的協調工作,但是這個問題沒法協調。他們只能協調合同、條例范圍以內的事,物價部門的規定說物業公司可以收這個費用,那么物業公司收費就是合理的,收多少要業主和物業公司自己商量,涉及物業公司了,這就不是建委的受理范圍了。
鐵西區政府新聞辦:我們也找不著人
昨日上午9時開始,記者撥打鐵西區小區辦的辦公電話,第一次電話占線,第二次剛接通就被掛斷,之后10次撥打均無人接聽。
隨后,記者聯系了鐵西區政府,區政府新聞辦公室的負責人羅奇在電話中先是多次質疑物業公司收費的事情是否該歸小區辦負責,之后讓記者等電話,他去聯系小區辦的負責人。
30分鐘后,記者再次電話聯系了羅奇,羅奇表示他也聯系不上鐵西區小區辦的負責人,他只有鐵西區小區辦辦公室的電話,沒有負責人手機號,給辦公室打電話沒人接。
宏久家園業主李女士表示,自己家住24層,就因為電梯收費的事情,至今沒有裝修,她覺得交錢可以,但價格不能太離譜,物業私自定價,根本就沒考慮業主的權益。“我們只想找個評理的地方,現在真不知道該找誰維權了!”李女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