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問題電梯”調查———措施篇
□南島晚報記者 蒙健 楊小佳
電梯與每位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9月1和2日,南島晚報記者走訪了三亞住宅小區、海景酒店、百貨商場、辦公寫字樓等18處場所,發現23部電梯中有問題電梯14部,占比60%。
9月5日,記者就問題電梯從三亞質量技術監督局了解到,今年以來,三亞質量技術監督局共接到11起市民對電梯安全故障的投訴,三亞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表示,合格電梯應在安全證到期提前一個月進行報檢,檢驗合格后應在電梯內張貼安全證明并安裝緊急呼叫裝置后使用;已被發現的問題電梯應在15日內進行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
市質監局今年已接11起投訴
“目前,全三亞市有近5000部電梯。今年以來,我們共接到11起市民關于電梯安全故障的投訴。”海南省三亞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監察科科長符永導告訴記者,部分電梯由于電梯主管單位不及時報檢、維修保養不夠以及市民乘坐電梯方式有誤等原因,造成電梯門關不緊、電梯反映速度慢、電梯運行晃動大等情況而被市民投訴,三亞市質監局接到投訴后,會立即處理,責令電梯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據海南省三亞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電類檢驗科主任馬麗華介紹,電梯檢驗時共包含46項指標,“問題電梯會出現沖頂、蹲底、突然開關門或者呼叫無人應答等故障,威脅到市民的生命安全”。馬主任表示,市民在乘坐電梯時應盡量選擇安全合格的電梯,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合格電梯應提前一個月報檢
“電梯使用單位應提前一個月報檢,我們會在接到報檢后的10日內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出具合格報告和綠色的安全合格證。”三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電類檢驗科主任馬麗華表示,所有電梯主管單位應提高電梯安檢的意識,及時與有資質的維修保養單位進行聯系,在下次檢驗日期到期前做電梯“體檢”。據馬主任介紹,電梯檢驗的46項指標,分為A、B、C三類,B項屬于市質監局檢驗科的檢驗內容,必須全部合格。而A、C兩類屬于電梯維修保養單位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不得超過5項,否則不予發放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
不僅如此,檢驗合格的電梯還應具備3要素,來提高電梯的安全使用率。“電梯轎廂內最好張貼安全檢驗合格證、備有緊急呼叫裝置,并且貼有警示標語。”據馬主任介紹,每部檢驗合格的電梯,應在轎廂內按照時間順序張貼安全檢驗合格證在較為醒目的位置,電梯內必須配備“五方通話”(轎廂、機房、底坑、轎頂和控制室之間的通話),以備電梯出現意外時能以最快的速度與外界聯絡。此外,轎廂內最好張貼“乘客須知”等警示標語,降低電梯出現故障的人為因素。
問題電梯逾期未改的
最高罰款2萬元
“電梯不僅要及時報檢,還應每個月至少做兩次保養和維修,每天安排專人及時檢查。”市質監局特種設備監察科科長符永導告訴記者,對于電梯使用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而一旦電梯出現故障或者被投訴,電梯相關主管部門應在15日內進行整改,逾期將接受處罰和處理。
記者了解到,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未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投入使用的;未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的;未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的;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的等情形,都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