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撤銷部分會員單位的說明
根據《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團體會員有按規定繳納會費的義務”。第三章第十三條規定:“會員如果在兩年內無故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主動退會”。下列單位予以除名。
具體名單如下:
1. 上海市建筑裝飾機械廠
2. 上海電梯技術培訓中心
3. 上海浦東窿盛實業公司
4. 蘇州東南液壓電梯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 上海安達電梯起重機械服務部
6. 上海窿平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7. 上海廣菱電梯有限公司
8. 上海東大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9. 上海振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圣達電梯分公司
10. 上海中南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11. 上海中廈電梯有限公司
12. 上海杉合樓宇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13. 上海中新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14. 上海譽杰電梯有限公司
15. 上海振華電梯有限公司
16. 上海石化地區永安電梯修理廠
17. 上海潤奧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18. 上海衛慶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19. 上海申鶴電器廠
20. 上海南洋軟件系統集成有限公司
21. 上海恒億商業設備有限公司
22. 上海市榮慶國際儲運有限公司
23. 上海凱達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24. 上海市大傳網絡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25. 江蘇省漂陽市職業技術學校
26. 上??录{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27. 上海國星高知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28. 上海北翼集團特種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注:非會員單位不能以協會名譽在外從事有關協會事務工作。
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