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質監局組織召開全市電梯安全監察工作會議,傳達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質檢特函[2011]67號)精神,并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具體工作要求。
市質監局要求各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單位開展電梯安全全面檢查工作,重點是對所維護保養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開展全面檢查“回頭看”,尤其是要加強主機固定、附加制動器動作有效性的檢查,確保維護保養要求落實到每一臺設備。發現事故隱患的,要及時維修更換,防止設備帶隱患運行;同時針對夏季高溫潮濕的天氣和時常出現的強降雨要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加強對垂直類型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電梯機房時刻保持通風良好,防止設備溫度過高;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不同使用單位分別制定夏季安全作業計劃并進一步完善電梯內滲水等突發情況的應急預案。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及時書面通知使用單位。電梯使用單位要積極督促檢查制造和維護保養單位開展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回頭看”工作;對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每臺設備開展全面的自查自糾,并對維護保養單位的檢查工作進行確認,對于在檢查中發現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技術水平能力不能滿足設備維護保養要求的,要立即更換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于安全自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及時予以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該停止使用。
各區縣質監局將組織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開展集中抽查復驗工作,特別是要強化對地鐵、機場、車站、碼頭、商場、旅游景點等人流高峰區域使用電梯情況的督查;要加強對電梯制造、安裝、維修保養和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對于不能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開展日常維護保養和使用管理的單位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于抽查中發現存在降低維保質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要依法予以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