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失火,可從電梯逃生
眾所周知,高樓及超高樓發生火災后,電梯是不能使用的,但貴州凱里市民陳晨設計的新型滅火逃生方案,卻提出了從電梯逃生的設想。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陳晨的方案有一定科學性,7月4日,將新型專利權授予了他。
傳統:電梯設置有弊端
今年50歲的陳晨是凱里供電局的職工,熱衷發明創造,已獲得多項國家專利。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一棟高層公寓起火,導致58人遇難。這起火災發生后,陳晨便開始研究滅火逃生方案。于是,他查閱了大量資料,了解到了失火大樓的結構,此外,他還參觀了凱里不少高層建筑,發現傳統的高層、超高層滅火系統存在諸多局限性。
陳晨認為,首先,電梯一般都設置在樓層中間,火災發生后,便立即關停,居民從消防疏散通道逃生。但如果大火發生在中間樓層或更高層,那么居民逃生的難度會很大。
其次,不少高層、超高層建筑沒有寬敞、貫通大樓兩端的中間通道,甚至有一些建筑的通道猶如迷宮,平時找方向都難,更別提逃生了。
此外,絕大多數高樓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是分開的,分屬于不同的系統。生活用水居民每天都在用,管護常態化;但消防用水不常用,久而久之,往往處于無人監管狀態。“不少大樓在出事后,人們才發現消防水池根本沒有水。”陳晨說。
專利:電梯逃生或可行
在進行上述總結后,陳晨設計出了一個優于傳統的高層、超高層滅火逃生方案,并用于申報專利。
經過艱苦的探索,方案出爐,陳晨取名“陳氏高層、超高層滅火逃生梯樓設計方案”(以下簡稱“陳氏方案”)。2010年12月20日,國家專利局即受理了他的申請。
記者在方案示意圖上看到,“陳氏方案”適用的建筑電梯設置在大樓兩側,用電“獨立”,這樣的用意在于,火災發生后,電梯受到威脅的程度很小,可以照常運轉,居民可乘坐逃生。此外,每個樓層中間均有寬敞的過道與大樓兩端電梯連接。
在樓層供水方面,“陳氏方案”主張消防用水與生活用水一體化,在非緊急狀態下,按正常水壓給居民供水。而一旦有火災發生,物業部門立即加開備用泵,增加水壓,生活用水立即變成了消防用水。“這樣的好處在于將消防用水的管護也常態化,以應對不測。”陳晨說。
此外,根據陳晨設計的方案,每一層樓均設置有射水平臺,每個平臺上安置兩支水槍,火災發生后,居民可立即取用。大樓各層每個通道上的兩側還分別裝置有兩個軟管箱,軟管長度在30至50米之間,火災發生后,無需專業人員,普通居民即可操控。
消防:能否保證供水難說
就陳晨的新型專利,專業部門又是如何看待呢?
黔東南州消防支隊姜崇高副政委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根據現行消防技術規范,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必須分開,尤其是高層建筑,這樣是確保在火災發生的情況下有足夠的水供應。
因為高樓住戶多,生活用水量也不少,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一體化的情況下,如果有緊急情況發生,是否有足夠的水供應,就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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