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17層高的居民樓,兩部電梯卻每天只開放早晚兩次,其他時間要上下樓只能爬樓梯……這是中山區鐵山巷附近一座高層住宅的居民們不得不面對的尷尬事。
高層電梯突然“定點運行”
6月29日,記者來到位于解放路附近的鐵山巷這棟居民樓。在電梯的操作面板上,紅色的“停止使用”字樣格外醒目。在電梯旁邊是物業貼出的通知:“6月13日起電梯定點運行,每天運行時間為早6點到8點30分;晚5點30分到8點30分”。
“從6月13日起我們的電梯就一直是早晚運行兩次,其他時間上下樓都得爬樓梯!”家住17樓的一位居民告訴記者,上班族倒是可以用上電梯了,但是這一“定點運行”的規定造成電梯在運行高峰期不堪重負。“我們樓里還居住著不少退休在家的老人,這些人每天上下樓都成了難題!”這位居民告訴記者,因為自家在17樓,自己的母親身體有病。“每天看病時間是在中午前后,我們不得不每天背著老人上下樓!”這位居民無奈地表示。
物業費難收,電梯只能“停擺”
記者隨后聯系上了負責這座居民樓的物業公司。該公司一位姓姜的負責人告訴記者,2005年,這座居民樓的原產權單位將該樓的物業管理移交給了該物業公司。“原產權單位是不向住戶收取物業費的,但是我們物業公司是自負盈虧,想收取物業費可是居民一直不同意。”
姜主任說,從接手該高層居民樓到去年4月,物業一直在零收費的情況下正常運行。“2010年4月,我們本想和業主簽訂臨時管理規約,但全樓80家住戶,只有30戶同意簽署規約。”姜主任說,今年5月物業再次提出簽訂規約,但仍被不少業主拒之門外。
姜主任稱,目前物業每年要在這座高層住宅樓的物業管理上墊付10多萬元。“收不了物業費我們的工作就無法正常運行,目前全樓繳納電梯費的只有5戶?,F在連電梯電費和維護費我們都無力支付了!”姜主任稱。
物業稱:下一步將全天停運電梯
采訪中姜主任稱,如果業主們仍不同意簽訂“臨時規約”,并交納物業費,那么下一步物業將全天停運電梯。
而業主們對此則認為,這其實是物業逼迫業主做出讓步的一種手段。“即使要交納物業費,物業費的收繳標準是如何制定的?我們是否選擇這家物業為我們提供服務,這些問題都應該由業主自行決定,而不能由物業說了算。”采訪中有業主表示。目前已有業主向街道和社區反映情況,并要求對此事展開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