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多層建筑物中作垂直方向運動的電動機械。這是2001年印刷的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中對電梯作出的解釋。它沒有褒貶,客觀中性。然而日前,南方都市報收到一封署名“一政府公務員無奈表白”的舉報信,卻對電梯給予了抨擊。不過,他舉報的,是違法多層建筑中的電梯!
超高超層已成違建普遍趨勢,而電梯無形中在為違建形象加分。
這名“政府公務員”開門見山質問:深圳最大違建的“漏洞”是誰?因為違建現在多是10多層甚至20多層,無一不裝電梯,而報裝電梯不問產權,成為違建能夠正常使用、完美轉身的漏洞。由此他認為,負責電梯報裝的市場監督管理局,無形中給違建開了綠燈!
這種追責,是否會令市場監管局陷入尷尬境地?違建安裝電梯,為違建超高、超層提供了方便,同時也帶來了普遍的安全隱患。在違建中上上下下的電梯,為何能暢通無阻,為違建服務?是違建徹查不夠深入,還是政策空當使然?記者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超高違建必備硬件
如何最快速度鑒定深圳一棟住宅樓是否違建?報料人蘇先生稱有一套簡單實用的方法:“4層半以下一般不違法,超過5層的新樓肯定是違建!”
“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一般不超過4層,面積不超過480平米!”蓮花街道執法隊有關負責人吳先生承認,基本認可蘇先生的查違經驗,并稱執法隊員在查違時一般會按此“兩規”來界定執法。
記者記者根據報料人指引,對福田、龍崗、寶安等實地采訪發現,涉嫌違建樓盤多為超高、超層、超面積的住宅樓。對此,坂田街道執法隊有關負責人陳先生稱,以往的查違經驗告訴他,深圳的超高、超層違建確實已形成普遍現象。
需求決定供應,這是普遍的市場規律。如同合法建筑一樣,超高、超層的違法樓盤在建時,同樣也需要對電梯進行采購、安裝,以完成其建筑使用功能,最終達到牟利等目的。
龍崗區龍城街道向銀路30號旁的一處在建樓盤,就是類似被報料人舉報的涉嫌違法建筑。今年春節前,記者記者深入施工現場看到,其地面擺放著數十個裝有電梯設備的木箱。看守工地的黃先生說,這里建了15層,已經封頂,電梯已經到貨,正在安裝。
該工地辦公室現場負責人何先生說,發貨前,電梯公司已經作出相關承諾:包安裝,包驗收,包年審!
涉嫌超高、超層已經安裝電梯的違建,在龍城街道愛聯輋嚇社區也可以看到。該社區花園坪C區8巷39-39號及8巷D區33號,分別是兩棟新建成的11層和14層居住樓。1月18日記者記者暗訪時,39-39號樓的保安說,在售的新樓一周前剛裝好電梯,上下樓很方便。“賣房什么證照都沒有”,不過可以和業主簽個合同。保安透露,當前還有2層和4層約100平米的戶型,大概35萬元。
同樣涉嫌違建,33號樓前的招租告示上顯著注明:“帶電梯”。該樓女管理員介紹,他們的新樓1—2層是復式,目前有一房一廳單房可租售。
有電梯違建更好賣
住宅樓超高、超層屬于違建,而原村民與非原村民合作建房,也同樣被列入職能部門對違建普查的范圍。記者調查,其實非原村民的外來資金注入和原村民建樓超高、超層,兩者已經形成邏輯的必然關系。
2011年春節前,龍崗區龍城街道愛聯社區,和整個深圳一樣,外來工回家過年,出租樓房難覓租客。但當地蒲排麻公嶺1號和2號新建成不久的兩棟15層樓,似乎對此并不擔憂。
“這兩棟已經賣完了!”一名在隔壁居住的本地婦女說。而兩棟樓的管理員廖先生也說,這兩棟樓確實剛建好不久,因為裝有全新電梯,所以銷售很順利。記者稱,有人舉報這兩棟樓屬于違建,其有沒有相關報建手續或批文?廖先生表示,房東并不在這里,也無法聯系到他。
記者記者實地進入其中一棟電梯,不可否認,確實給人全新的感覺。廂內有燈光,排風扇正常。但稍加留心就會發現,這個置于涉嫌違建中的電梯廂內,并無《安全檢驗合格》證。這意味電梯的維保單位不明確,安全令人擔憂,至于它應該例行的下次“體檢”更令人無從獲悉。
“背后有老板資金支持,所以電梯等設施要大手筆才好賣!”本地市民G先生稱對當地違建現狀已經摸透,“這里98%的違建是梅州大埔佬建的!”G先生說,這些大埔人與當地原村民合作違建,舍得投資,在樓宇外觀上講設計、講排場,而在電梯選材訂購上更是不會吝嗇———就圖樓房建好最快時間賣完,然后“擦干凈身子、另起爐灶”!
美國電影《盜夢空間》里有句臺詞:做夢就要做大的!它似乎也吻合一些違建者的思路。沒有最大,只有更大———相對于寶安區西鄉街道轄區內廣發傳單銷售的涉嫌違建樓宇,前面提到裝有電梯的違建可謂小巫見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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