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質量技監局、市交通委關于加強本市軌道交通領域電梯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文件編號: 滬質技監認〔2015〕27號
產生日期: 2015-01-27
發布機構: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本市軌道交通企業,軌道交通領域各電梯制造和維保單位:
近年來,隨著本市軌道交通的迅速發展,大量自動扶梯、垂直電梯、自動人行道(以下簡稱電梯)服務于軌道交通領域,與軌道交通一起成為人民群眾日常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出行工具。社會各屆和人民群眾廣泛關注軌道交通安全,但是,軌道交通領域電梯事故和故障時有發生,暴露出軌道交通企業安全管理能力不強;個別電梯單位維護保養質量不高;部分電梯設備存在產品質量、運行可靠性不良等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為進一步落實軌道交通企業的電梯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電梯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切實保障軌道交通領域電梯安全運行,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便利的出行環境,經市質量技監局、市交通委共同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軌道交通領域電梯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依法落實軌道交通企業、電梯制造和維保單位安全責任
1.軌道交通企業要切實落實電梯使用管理主體責任。軌道交通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電梯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要求,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大電梯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對電梯使用安全負責。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明確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的安全責任,梳理并制定電梯安全責任清單,以開展使用安全管理標準化示范工作為抓手,建立并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把電梯安全責任逐層逐級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
2.電梯制造、維保單位要切實履行對電梯質量和安全性能的主體責任。電梯制造單位要嚴格遵守和執行電梯法律、法規及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軌道交通領域電梯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性能承擔責任。電梯維保單位要嚴格遵守和執行電梯法律、法規及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軌道交通領域電梯維護保養的質量和安全性能承擔責任。
二、加強電梯質量源頭管理
1.加強電梯采購過程管理。軌道交通企業要從制造單位資質、技術質量水平兩個層面,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電梯采購過程的招投標市場準入管理。對因設計、制造、產品質量等原因導致設備事故的電梯制造單位,要限制乃至取消其電梯招投標市場準入資格。
2.加強電梯設計、制造環節質量管理。電梯制造單位要嚴格落實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嚴把電梯制造質量關,并密切跟蹤在用電梯運行情況,及時發現并從源頭消除設計缺陷。要在電梯安裝、改造、維修等活動結束后,進行校驗、調試和檢查,確保工作質量。對因生產原因造成電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主動召回。
三、加強使用環節維護保養質量管理
1.嚴格電梯維保資質準入。軌道交通企業要探索建立以電梯制造單位承擔專業化、規模化維保為主的軌道交通領域電梯維保市場化機制。要研究、編制、宣貫實施《軌道交通領域電梯維保合同格式規范》上海市地方標準,規定維保內容和技術要求等,建立質量擔保體系,嚴格電梯維保資質準入。對被列為電梯維保單位誠信體系“黑名單”單位要及時跟蹤,并采取措施責令其退出軌道交通電梯維保行列。
2.健全電梯維保質量考核制度。軌道交通企業要依據有關國家TSG規范、上海市地方標準以及維保合同要求,建立并細化電梯維保質量考核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法規和技術培訓,加強對電梯維保單位電梯定期維保工作質量的檢查,確保考核結果正確有效。要加強對電梯維保單位年度自檢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電梯維保單位要加強維保過程質量體系建設和維保技術研究,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電梯維保質量。
3.建立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軌道交通企業要積極承擔本市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建設試點工作,建立具有電梯故障報警、應急救援操控、維保監管過程記錄、設備故障統計分析等功能的軌道交通電梯遠程監測平臺,并做好與本市政府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平臺的對接工作。對新安裝使用的電梯,應要求電梯制造單位配備具有運行參數采集和網絡遠程傳輸功能的遠程監測裝置。對已安裝使用的電梯,要以電梯制造單位為主,推動加裝遠程監測裝置,并逐步實現數據對接功能。電梯制造和維保單位要積極配合試點工作,提供技術、裝置等方面的支持,并積極探索基于風險的電梯維保模式創新。
4.開展電梯風險評價和安全隱患治理。軌道交通企業要在本市開展特種設備風險管理研究的基礎上,與大專院校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技術機構,開展軌道交通領域電梯風險評價模型構建和電梯風險評價工作,在充分考慮本市軌道交通大客流客觀因素的基礎上,編制《上海軌道交通領域電梯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應用風險評價工具,定期開展風險評價。要建立電梯安全隱患治理制度,對風險評價和日常安全檢查、突發性事件等發現的安全設備或使用環境的安全隱患,要制定動態的安全隱患清單,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5.探索開展電梯安全綜合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軌道交通企業要會同制造企業、維保單位,依據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與有關保險經紀公司,探索開展軌道交通領域電梯安全綜合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引入風險轉移機制和第三方監管機制。
6.開展重要零部件質量監督抽查。軌道交通企業要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安全技術規范和軌道交通安全要求,結合電梯設備本體風險以及故障統計分析情況,建立電梯涉及安全的重要零部件目錄,制定年度質量監督抽查計劃,明確抽查方法和抽樣規則。委托第三方技術機構實施對目錄中電梯重要零部件的質量監督抽查,對抽查判定不符合標準或性能不滿足使用要求的零部件,要督促電梯制造單位或維保單位實施整改。
四、加強電梯應急管理
1.加強電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軌道交通企業要加強電梯使用環境分析,合理開展大客流應對組織工作,編制并不斷完善軌道交通領域電梯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對本單位各類人員的應急預案教育培訓,要加強電梯突發事件、事故的警示教育,提高應急能力。要加強客流高峰時段的值班值守工作,及時引導乘客安全、文明乘坐電梯,確保電梯安全運行。要定期開展電梯應急救援演練,提高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檢測、維保單位配合聯動和應急救援的能力。
2.加強電梯安全監測預警工作。軌道交通企業要健全“誰主管、誰監測,誰預警、誰發布”的預警管理機制,針對電梯突發事件,引入風險評價和遠程監測成果,推進風險監測研究,完善預警標準和響應措施。進一步加強重要站點和重要時段的電梯乘用現場情況監測,結合大客流等情況變化,及時發現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及時啟動電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建立電梯應急處置工作機制。軌道交通企業要設置電梯應急處置常設機構,明確人員編制,配備專業人員,并在裝備、經費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要認真執行值班值守制度,嚴格落實重要節假日及重大活動領導值班帶班制度。要建立以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為基礎的應急處置平臺,并做好與本市電梯監管部門的對接。電梯出現故障、發生異常情況或者存在事故隱患的,要認真組織對電梯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在排除故障、消除設備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其過程應該通過有記錄、可溯源的工作原則予以監督。電梯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排險、救援,保護事故現場,并按規定的時限要求上報、配合事故處理。電梯維保單位要配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零部件儲備,制定有效的技術方案,及時排除電梯突發故障,保證電梯安全運行的技術性能始終滿足。
4.加強乘梯安全宣傳。軌道交通企業要采用新聞媒體、微博、宣傳手冊、現場視頻或告示牌等宣傳方式,向乘客普及安全使用電梯的常識,完善安全乘梯警示提示,加強車站內無障礙電梯的使用和引導。
五、加強對電梯安全的監督指導
1.加強對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創新活動的指導和支持。市質量技監局、市交通委將對軌道交通企業開展的以電梯管理標準編制和實施為重點的標準化創新示范工作,以軌道交通領域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構建、電梯風險評價等為重點的技術創新工作,以電梯安全綜合責任保險為手段的風險轉移機制創新工作加強指導和支持。同時,加強對電梯維保單位開展基于風險的維保模式創新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2.加強政府部門聯動。市質量技監局、市交通委將加強對軌道交通企業、電梯制造和維保單位的聯合監管,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安全責任,指導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對軌道交通領域電梯實施分類、全過程安全監督管理。將充分發揮市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平臺作用,建立聯動工作小組,健全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協調合作,建立定期信息通報、安全狀況研討分析等工作制度。
3.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軌道交通領域電梯的監督檢查,督促軌道交通企業和電梯制造、維保單位落實責任。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鐵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處罰的依法嚴懲、該移送司法的一律移送。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2015年1月27日